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
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學生代表大會制定全文五十四條
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七日臨時院務會議通過公布全文五十四條
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元月十日修正公布
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八日修正公布全文五十八條
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全文十八條
第一條 【體制】
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中國醫藥大學最高之學生自治團體。
第二條 【會員】
中國醫藥大學之在學學生均為本會之會員。
第三條 【權利及義務】
會員有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、任職本會及參與會務之權利。 會員有繳納會費及遵守本會章程及法規之義務。
第四條 【會務及校務參與】
本會綜理學生事務,並協助處理學生社團之共同事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