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材借用

器材借用須知

須詳閱後方可借用

一.出借原則:

1.可借用器材依本會公告為限,非公告之器材恕不外借。
2.學生會器材僅提供社團/系學會使用,個人使用一律不外借。
3.請於【活動前至少5個上課日】至學生會網站填寫學生會器材借用申請表單。
4.學生會有權決定是否出借器材,並以電子郵件回函通知。
5.借用器材需須出示本校學生證並抵押有效證件。
6.借用單位出借時間若與本會活動有所衝突,將以本會活動為主。

二.借用歸還辦法

1.借用時,借用單位須同意接受以【拍照】方式、紀錄器材當下狀況良好,同時確認對於所借取器材無任何問題瑕疵,並在紙本借用單上簽名,一旦離開辦公室,所借用器材視為良品,借用單位保管之責任即生效。
2.歸還時,器材長對歸還器材做完完整測試後,確認器材狀況無誤,得將抵押之證件歸還。
3.如有器材損壞之情形,應負完全賠償責任,未將器材損害賠償前,原借用單位不得再提出借用申請,證件亦不歸還。
4.遺失器材者或損害無法維修之情況,則需由該借用單位全額支付該項器材賠償金額,該金額以校方採購定價為準。
5.器材損壞者依廠商提出之維修費用全額賠償由該借用單位全額支付。
6.器材禁止私下轉借或假借他人名義借用。
7.以活動日前一上課日為領取時間,活動日後一上課日為歸還時間,如有特殊需求請於申請時告知,器材長會依借用狀況評估,並與是否出借之回函一併告知。
8.器材借用以三天為限,若活動期間【以須借用本會器材時間計算】超過三天者須附計畫書,得依借用情況延長,至多延長為五天。
9.借用單位歸還器材逾期,該單位將於下次借器材時停借一次,情節重大者該學年度停權。
10.未經學生會許可而擅自取用器材者,經查證一律停止借用一學期。若因此而至器材遺失或損壞者,除照價賠償外,並該學年度停止借用。

三.出借及歸還時段

1.可借用歸還時段:上課日的12:30 ~12:50及17:10 ~ 17:30。
2.不受理時段:非值班時間、學生會活動當天、第八、九/十七、十八周。

四.注意事項

1.電子器材(如DV、相機)檔案請自行備份,如有遺失或其它問題一概不負責。
2.借用與歸還器材請自行找人搬運,學生會恕不提供人力。
3.借用帳棚者須自行架設帳篷,器材長僅以口頭告知組裝方式,若有組裝問題可再詢問器材長,或參考youtube影片:https://goo.gl/k7ZnES(此影片非本會拍攝僅提供參考)。
4.歸還器材時,應保有原來的清潔與功能。

第28屆器材長

英才/水湳校區

醫工二 周家頡

FB:周家頡

借用有問題?

填妥表單後請私訊器材長告知,避免耽誤活動排程

若器材長超過一天未回覆,請再麻煩私訊一次

器材借用申請單

    是否已詳細閱讀並同意前述之規定 (必填)
    借用人姓名
    學號
    借用人手機號碼
    借用單位
    借用人聯絡方式
    活動名稱
    活動地點(請寫出校區及地點)
    活動期間(起)
    活動期間(迄)
    領取借用器材時段(活動日前一上課日)
    超過約定領取器材時間,恕不再接受外借
    12:30 ~12:5017:10 ~ 17:30
    歸還借用器材時段(活動日後一上課日)
    超過約定歸還器材時間,恕不再接受外借
    12:30 ~12:5017:10 ~ 17:30

    須借用之物品(此數量為本會可外借數量)

    立燈
    推車
    A字立牌
    滾延
    沙包
    其他
    其他問題